提高賠償額至原判1.4倍 天津知產(chǎn)法庭加大涉外馳名商標保護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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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天津10月13日電 (周亞強)記者從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天津知識產(chǎn)權法庭在一起涉及侵害涉外馳名商標糾紛二審案件中,結合侵權人主觀故意程度,酌情提高賠償額至原審判決的1.4倍,切實維護商標權人合法權益,有效打擊針對馳名商標“搭便車”的侵權行為。

據(jù)悉,涉案商標為路易威登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名下的系列商標。路易威登品牌歷史悠久,在時尚界具有極高知名度和品牌影響力,涉案商標之一曾先后被多省市人民法院認定為馳名商標。在一審法院認定構成商標侵權并判決賠償?shù)幕A上,天津知識產(chǎn)權法庭進一步查明事實,圍繞涉案商標知名度、商標侵權人主觀過錯程度、實施侵權行為情節(jié)、維權支出情況等逐一評析,酌定提高1.4倍賠償額。

“馳名商標作為稀缺資源,常常成為市場主體的重要競爭對象,通過‘搭便車’‘攀附’等形式使用馳名商標成為常見侵權手段。”天津知識產(chǎn)權法庭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案的審理通過加大侵權賠償數(shù)額,既彌補權利人損失,又震懾對知名商標的侵權行為,有效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彰顯出我國維護涉外知名品牌的大國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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