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貪受賄上億:拎百萬到辦公室,不收被視為異己

本文轉自:金陵長安

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馬俊飛,受賄罪和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馬俊飛先后收受40家企業(yè)錢物200余次,折合人民幣共計7465.75萬元。還有其他款物折合人民幣6366.143萬元,馬俊飛無法說明其合法來源。

偵查機關從馬俊飛位于呼和浩特和北京的住宅中,查獲的現(xiàn)金包括人民幣0.88億、美元419萬、歐元30萬、英鎊2萬、港幣27萬,黃金43.3公斤,幾乎平均每兩天就要受賄一次。

2009年8月11日,馬俊飛被任命為呼和浩特鐵路局副局長,分管鐵路局的運輸生產(chǎn)工作,掌握鐵路運量的分配大權。從此,他成為眾多能源企業(yè)爭相拉攏的“貴人”。

馬駿飛最頭痛的一件事便是藏錢。因為相比賺錢的本事,馬俊飛實在不會藏錢。以其任職的22個月計算,馬俊飛每月平均受賄近600萬元,每天近20萬元,每小時受賄近萬元。

從呼和浩特到北京,馬俊飛又是購房又是租房,在揮之不去的恐懼中,金條、美元、歐元、價值不菲的收藏品,逐漸堆滿了兩所房子,直至2011年6月案發(fā)。

平均每兩天受賄一次

2009年9月,馬俊飛上任不到一個月,內(nèi)蒙古匯能集團通匯煤炭經(jīng)營有限公司副總經(jīng)理趙永明便找到他。經(jīng)過一番“撮合”,趙永明承諾每月向馬俊飛“進貢”5萬美元,馬俊飛的任務是為趙的公司提高鐵路計劃的兌現(xiàn)率。

趙永明的承諾在馬駿飛任內(nèi)基本沒有落空。至案發(fā)前的兩個月,即2011年4月,趙永明及其所在公司按時按量向馬俊飛支付賄款,次數(shù)高達20次,共計100萬美元。

馬俊飛上任第三個月,即當年10月,內(nèi)蒙古蒙泰煤電公司總裁助理奧鳳崗也聞風找到他。相比通匯公司,蒙泰公司行賄招數(shù)有所變化,不是“細水長流”型,而是大手筆。后者分四次向馬俊飛支付了600萬元的賄款。

當月向馬俊飛支付“保護費”的還有內(nèi)蒙古三鼎恒藝煤炭運輸公司的承包人李峰和石家莊千禧源物資經(jīng)銷公司總經(jīng)理鄭敏麗。前者分10次支付了370萬元;后者分14次支付了330萬元。

鐵路運能在相當長時間內(nèi)是一個定數(shù),而且“狼多肉少”,提高了某一家或幾家公司的運輸量,就必然要擠壓其他公司運輸量。當被擠壓的公司發(fā)現(xiàn)運輸量下降后,勢必會分析個中原因,或者認為新上任的馬俊飛在給公司顏色看,或者認為其他同行暗中使絆,但歸根結底,解決辦法只有一個,即搞定馬俊飛本人。

馬上任的第四個月,即當年11月,內(nèi)蒙古怡和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計劃調度中心主任王紅梅便是在這一背景下,想方設法接近了馬俊飛。按照王紅梅及其公司其他領導商定的方案,車皮兌現(xiàn)率50%以上利潤的一半歸馬俊飛所有。就這樣,他們共14次向馬俊飛行賄880萬元。在距離馬俊飛被監(jiān)視居住的前一個月,該公司仍在向其支付賄款。

此外,包頭市九峰情鴻鑫煤炭公司分16次支付330萬元、北京華匯通物流公司分18次支付420萬元……向馬俊飛行賄的公司總計多達40家。

大部分行賄公司均在馬俊飛上任之初便搞定了關系,行賄方式大多為現(xiàn)金,有的公司只送黃金,如上海中能電力燃料有限公司等。

根據(jù)有關司法材料統(tǒng)計,上述款項和贓物,馬俊飛共分269次收受。在其任職內(nèi),幾乎平均每兩天就要受賄一次。

不消費、不退贓

馬俊飛對腐敗并非沒有警覺。知情人透露,馬俊飛在這個位置只能選擇“干還是不干”。不干,一輩子就會默默無聞;干,就要背負身陷囹圄的風險。

馬俊飛本人比較“老實本分”,也沒有其他不良嗜好,“用錢”的地方也不多。有關材料顯示,馬俊飛一直在呼市鐵路局招待所居住,與妻子十幾年的合法收入為500多萬元。上任副局長前,他以合法收入在包頭和北京分別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輛價值30余萬元的皇冠轎車。

其實自收受第一筆賄款后,馬便如坐針氈。他曾向辦案人員表示,有人拎著內(nèi)存百萬元的皮箱,直接就放到辦公室,不收就會被人視為異己,“上了賊船下不來”,只能任由金條和現(xiàn)金逐漸堆滿房子。

馬俊飛幾乎沒有動過賄款,這也是馬被輕判為死緩的原因之一。

有參與案件的人曾經(jīng)不解地問馬俊飛:“這么多錢放在那里,你不消費,也不退贓,為了什么?”他回答,開始是心存僥幸,但是越到后來,就越感到那些現(xiàn)金和金條是不定時炸彈,一點僥幸的心態(tài)都沒有了。不消費,是為了將來輕判一些;不退贓,是因為不知道該怎么退,也無法退還。

出事前,馬俊飛的妻子經(jīng)常在北京居住,但對他在北京租房的事情毫不知情,對其在呼和浩特購置的房產(chǎn)也毫不知情。馬俊飛的孩子也未糾纏到此案中。而真正讓他得到解脫的,是終于被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采取了強制措施。

于是,在辦案機關只掌握了300萬元受賄線索的基礎上,他一股腦地交代了剩下一個多億的贓款和贓物。

關鍵詞: 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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